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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企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宿院教〔2020〕24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7-15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加强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企业课程教学过程的管理,保证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的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校欧洲杯下单平台统一指导下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

第三条企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依据是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校与合作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

第四条企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企业教师派遣情况、企业教师教学情况和企业教师教学档案情况。

第五条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教师是否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类别、开课学时、教学形式和考试方式完成教学任务。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考核主要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企业教师派遣情况,主要包括派遣教师的资质、教学经历、企业参与教学方式(企业教师来校授课,学生在企业学习)以及派遣教师的稳定性(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的教师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换)。

第七条 企业教师教学情况,主要包括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等。来校授课的企业教师教学情况的考核主要通过督导听课、检查备课、实训与作业批改情况以及学生评教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根据教学督导、本专业教师以及任教班级学生的测评情况给予总体评价。学生在企业学习的企业教师教学情况考核主要通过在企业学习的过程管理以及学生评教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根据企业提供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学生的测评情况给予总体评价。

第八条 企业教师教学档案情况。来校授课的企业教师教学档案要求与各学院教学档案归档规范要求一致;在企业开展的教学活动,参照学校教学档案归档要求,兼顾各企业教学管理特点执行。企业教师教学档案的考核主要通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各相关学院按照第五至第八条的要求对企业以及企业教师进行考核,每项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依次按20%、10%、40%,30%的权重计算总分,该总分即为当学期对企业的考核分值,两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值为该企业本年度的企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

第十条企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5分(不含85分)的为良好,60 -70分(不含7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考核等级为合格的,要对相关教师以及企业进行预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