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立项项目〉的通知》(宿院教[2022]14号)文件精神,拟开展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项目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获得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验收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A等级:完成情况优秀、成果丰富、实际应用效果显著、推广应用价值高;
B等级:完成情况较好、成果较丰富、实际应用效果明显,有推广应用价值;
C等级:完成情况一般、有一定教改成果、有实际应用效果、有一定推广价值。
验收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视为合格,认定为校级一般教研项目;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的,根据等级追加相应的建设经费。
已立项的项目,首次验收不合格的,延期半年后再次验收,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的,视为合格;仍不合格的,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研究类项目。
三、验收形式
根据项目的类别和特点,可采取答辩、现场考察、书面评审等不同形式进行结题验收。
四、材料报送
1.已完成建设目标的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5份(附件2);
2.《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
3.研究成果1份;
4.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及相关教学改革实际成效证明材料1份。
相关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审核确认后,于2023年6月6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欧洲杯下单平台419室。所有材料请用文件袋封装,写明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王海峰 单昌 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未结题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项目名单
2.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宿迁学院教学改革应用精品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欧洲杯下单平台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