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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服务承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2-09 [来源]: [浏览次数]:

宿迁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服务承诺

为强化宿迁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作风,造就一支专业素质强、办事效率高、服务意识好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全体师生员工作出以下工作服务承诺:

一、实行“文明办公制”

做到办公环境整洁,着装大方得体,语言文明规范;接待来访人员热情、周到、有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

按照岗位管理的要求,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的和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岗、到人。

三、实行“首问联动负责制”

对来电、来访、办理事务者,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重大事务须做好首问登记,跟踪办理。

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认真办理、负责到底;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动告知(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处室办理;需要多个部门处室共同参与的,做到整体联动,简化办事流程;不属于教学管理职责范围的,尽最大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确实不能办理的事务,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报告上一级领导。

四、实行“办事公开制”

公开教务管理各项工作办事制度、依据、程序、岗位人员职责等,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五、实行“及时反馈制”

对上级指示、批示,师生员工的申请、报告,兄弟单位的协调要求等,限时办理完毕后,办理结果尽快反馈给交(申)办方;暂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活动、事项的处理都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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