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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采 王海峰 [发表时间]:2024-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的集中体现。为加快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提升专业内涵,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现将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制定)范围

2024年所有招生的专业

二、修订(制定)依据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新文科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认证标准等;

3.《宿迁学院关于修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宿院教〔202218号)(附件1)。

三、修订(制定)要点

本次修订在上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遵循“两减两增一优化”原则,重点修订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四年制本科专业

1.减少总学分和总学时

立足学校定位和本专业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系统性整合课程,降低总学分和总学时。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毕业总学分不超过160学分,理工农类专业毕业总学分不超过170学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各类专业认证标准,对学分有明确要求的,须按相应标准确定学分。

2.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例

系统化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各专业全部课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0%,理工农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5%,产教融合型专业不低于35%;加强综合实践课程设置,各专业至少开设1周的综合实践类课程(综合实践周)。

3.提高产教融合课程比例

各专业应主动对接宿迁主导产业链,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发设置校地、校企合作课程,强化课程实践性和应用性,各专业产教融合课程比例应≥30%省级产教融合型专业要系统设计,推进产教融合课程集群化建设。

4.优化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

根据专业认证要求,持续优化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对应矩阵,充分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对毕业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形成可观察、可衡量且逻辑关系清晰的若干指标点。每个毕业要求分解的指标点数一般以2-4个为宜。

5.其他

1鼓励开设双语课程。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和国际专业认证的专业、省一流专业积极开设双语课程有条件的专业试点开设全英文课程,提高学生专业外语水平和外文文献检索能力,提升师生国际视野。双语课程和全英文课程在课程名称后面注明。

2)鼓励开设专业交叉融合课程。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需求,落实“四新”建设要求,推进课程体系交叉,专业选修课中设置交叉融合课程/课程模块,实施理工融合、工工结合、管工交叉、艺工渗透、文工互促,推进专业交叉融合(不限于以上融合形式)。

3)调整部分通识课程设置。删减《美育》课程,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包含通识教育实践中《美育实践》1学分,另外在通识选修中“艺术审美类”课程中必选1学分。增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0.5学分,16学时(第1学期);增加《大学生就业指导》0.5学分,24学时(3-7学期)。《信息技术基础应用》课程改为《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学时学分不变,第1或第2学期开课;创新创业平台中的《创新思维》课程改为《创新创业基础》,学时学分不变。

(二)专转本专业

1.调整部分通识课程设置。删减《美育》课程,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包含通识教育实践中《美育实践》1学分,另外在通识选修中“艺术审美类”课程中必选1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职业能力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术审美类等四个模块,修读学分不低于2学分。其中理工农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1学分“人文社科类”课程,文科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1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

3.增加《大学生就业指导》0.5学分,24学时(1-3学期)。

4.创新创业平台中《创新思维》课程改为《创新创业基础》,学时学分不变;创新创业实践模块至少选修2学分。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

开展书院制、卓工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以培养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可以突破上述条件限制,采用个性化培养,制定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

四、修订(制定)程序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实行院长负责制,各学院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质量负总责。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完成方案修订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欧洲杯下单平台备案。

2.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对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形成《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附件2)。

3.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指导意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其他高校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要对课程先后修关系、课程体系合理性开展评价,形成《宿迁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附件3)和《宿迁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表(含内部评价、外部评价)》(附件4)。

4.各学院在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专业隶属学院要积极与开课学院联系和沟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优化使用,防止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冲突。

5.各学院要对论证定稿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并形成《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情况统计表》(附件5)。分管院长审核并填写《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形式审查表》(附件6)后交欧洲杯下单平台。

6.各学院须同步修订(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按照主讲教师执笔、基层教学组织研讨、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完成与培养方案配套的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工作,并严格遵照执行。

五、时间安排

1.412日前,学院层面完成调研工作。

2.430日前,各学院形成人才培养方案文稿并完成专家论证。

3.510日前,各学院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欧洲杯下单平台教学研究科,同时提交附件2-附件6各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4.520日前,欧洲杯下单平台组织校级层面专家论证,并反馈意见。

5.61日前,各学院根据意见修改后形成定稿,提交欧洲杯下单平台。

6.610日前,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正式启用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将定稿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并导出,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欧洲杯下单平台。

7.91日前,各学院依据方案完成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工作,提交欧洲杯下单平台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王海峰 高采;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宿迁学院关于修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

2.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3.宿迁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4.宿迁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表(含内部评价、外部评价)

5.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情况统计表

6.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形式审查表

7.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8.宿迁学院统一开设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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