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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苏语函〔2021〕2号)相关安排,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省广播电视总台将于近期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师生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透过经典学党史”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旨在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结合不同学科教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好党的百年光辉历程。

二、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一)参赛对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和师范类在校生。

(二)组别设置。设大学教师组和师范类大学生组2个组别。

三、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举办时间为5月15日至8月31日,分资格预选赛、基层初赛、网络复赛和省级决赛等4个阶段进行。

(一)资格预选赛(5月15日至6月5日)

预选赛通过电脑或移动端进行网上竞赛答题,参赛者自主报名。每位选手有3次参加“诗词经典素养测试”机会。测试合格且符合参赛对象条件的,获得参加基层初赛资格。

(二)基层初赛(7月8日前完成)

基层初赛由校语委组织,择优推荐作品大学教师组3个、大学生组3个,于7月7日前上报推荐作品汇总表。

(三)网络复赛(7月8日至8月10日)

网络复赛为视频参赛,经校语委推荐的选手上传作品,专家评分,8月15日前公布复赛成绩,确定进入省级决赛及三等奖、优秀奖人员名单。

(四)省级决赛(8月下旬,南京)

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分组进行,参赛人员为网络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比赛内容包括诗词飞花令、现场模拟教学等两个环节。具体通知另发。

各阶段具体安排详见大赛组织实施方案(附件1)。大赛标准详见附件2。

四、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进入省级决赛,届时现场决出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大学教师组特等奖选手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及以上的选手且符合培训对象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语言文字类省级以上培训及研修项目。

师范类大学生组三等奖及以上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相应组别比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各学院(部)要以本届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引导师生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自身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要紧扣教学,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在各学科教学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方式方法。要着眼长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教师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规范办赛。本届大赛纳入“第四届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各学院(部)要积极组织在职教师和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参赛,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鼓励非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参加测试,提高传统文化素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确保推荐质量。

(三)加大宣传。本届大赛将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JSBC我爱古诗词”公众微信号等平台,发布赛事信息、动态和学习参考资料,展播优秀参赛作品。省级决赛优胜者将获邀参加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开幕式暨“我爱古诗词”推普周教师专场节目录制。请各学院(部)及时提供活动信息,加强宣传联动,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联系人:周莲芳,电话:0527-84205667。

附件:1.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实施方案

    2.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3.复赛作品参赛要求

    4.推荐作品汇总表

                                 

欧洲杯下单平台 语委办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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