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宿迁学院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对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目标及激励办法作调整,具体如下:
一、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目标
到第四学期末,文科学生英语CET—4考试累计及格率达到85%以上,理工科学生英语CET—4考试累计及格率达到78%以上。
二、激励办法
1.对学生的激励:根据班级CET—4考试累计及格率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作为班级的活动经费。到第四学期末,班级CET—4累计及格率超过学院预定目标线5个百分点以上的,奖励500元。
2.对任课教师的激励:到第四学期末,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CET—4考试累计及格率达到学院预定目标线者,一次性奖励500元,每超过目标线2个百分点,另奖励100元;累计及格率低于目标线5个百分点以内(含5个百分点)的不奖不罚;累计及格率低于目标线5个百分点以下(不含5个百分点)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一次性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100元。累计及格率低于目标线20个百分点以上者,调离大学英语教学岗位。
3.对学生所在系的激励:到第四学期末,全系CET—4考试累计及格率达到学院预定目标线(既有文科又有理工科学生的系,其目标线为:(文科学生数/全系学生数)*85%+(理工科学生数/全系学生数)*78%,其累计及格率为:(文科学生数/全系学生数)*文科学生累计及格率+(理工科学生数/全系学生数)*理工科学生累计及格率%)者,奖励(学生人数/500人)*15000元;此外,每超过目标线1个百分点,另奖励(学生数/500人)*1000元;。主要用于奖励在组织和督促学生加强英语学习方面成效显著的人员。
4.对大学英语教学部的激励:到第四学期末,全院非艺术类非英语专业学生CET—4考试累计及格率达到82%,奖励15000元;每超过目标分数线1个以上百分点,另奖励1000元。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与本文件相悖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宿迁学院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