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06〕135号)
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青年教师是我院教学的重要力量。为了规范青年教师的教学行为,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青年教师的基本要求
1.每位教师都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课程教学任务。青年教师要尽快确立自己的专业方向并在系(部)、教研室的指导下,确定两~三门课程(至少有一门专业主干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除外)作为自己今后相对稳定的课程教学任务。要围绕专业方向和课程教学任务开展学习研究,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师都要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表率。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教育学生热爱学习,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认真考勤,引导学生遵守基础文明道德规范。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服从工作安排,遵守教学纪律。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服从工作分配。认真遵守《教学工作基本规程》,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代课,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考试划范围、指重点、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的行为。
4.认真备课、吃透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每次讲课前必须写好教案(讲稿)。新开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写出授课提纲及一个学期教案(讲稿)的1/3交教研室审核,必须参加试讲,经教研室认可后才能给学生正式开课。要积极参与教研室的集体备课与教研活动,参加青老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新上岗的青年教师都要跟班听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的课,在两年内要完整听完一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5.认真做好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指导实践、成绩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到班上给学生辅导答疑一次,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帮助学生释疑解难。每位教师都要掌握实践指导技能,帮助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6.正确处理好教学与科研、工作与进修的关系。每一位教师都要努力钻研教材教法,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尽快过教学关。只有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核得分均达到前2/3者方能申请参加脱产形式的学历进修学习。已过教学关的教师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凡在一年内未获得任何科研成果(含论文)的教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当年度的“优秀教师”。
二、对系(部)、教研室的有关要求
1.系(部)、教研室要根据青年教师所学专业及其自身实际情况,帮助其确定专业方向和课程教学任务,督促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在安排青年教师课务时,每学期所授课程一般应控制在三门以内,其中新授课程不超过两门。对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得分系(部)排名在后1/3的教师,下学年度安排的总教学工作量必须控制在360学时以内。
2.系(部)、教研室要认真组织青老教师结对帮扶活动,要为每一位尚未过教学关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对新开课的教师要及早提供教材、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督促其开课前写出教案(讲稿)。认真组织新开课教师的试讲活动,经确认合格后方能准予正式开课。
3.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活动。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每位教师相互听课不得少于十节。
4.每个系(部)都要成立教学督导组,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督导与检查。要将院、系教学督导组的评议意见、学生教学信息的反馈意见以及同行教师的有关意见及时转达给教师,帮助其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
5.要认真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教育、热爱集体、热爱学生,促进青年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要关心青年教师的学习与生活,积极帮助青年教师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努力为青年教师提供业务培训与学习进修的机会,为青年教师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每个系(部)每年都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活动。
三、考核与激励措施
1.学院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评,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评选“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院、系(部)每两年轮流组织一次“优秀青年授课教师”评选活动,一次“优秀多媒体课件、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教学质量高、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派出进修学习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教学质量考核中排名末位、经督导组帮助后仍无明显改进的教师,将予以转岗或解聘。
4.系(部)、教研室关于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及落实情况每年均须作专题汇报,并作为系(部)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方面。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