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09〕30号)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切实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我院创新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
1.创新型人才的素质要求。(1)富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好奇心与旺盛的求知欲,有探索和冒险精神、独立性与批判意识,有积极的人生价值取向和顽强的意志,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崇高的献身精神。(2)具有良好的知识储备。掌握较为宽广的文化知识和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形成系统化的、综合性的、开放式的知识体系,了解科技发展的前沿动态。(3)掌握创新的思维方法。学会运用分析、综合、演绎、归纳、类比等各种思维方法以及调查、实验、观察等各种研究方法,善于联想与想象、善于进行创造性思维。(4)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
2.我院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规格。我院主要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作为创新人才的一种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既要具有创新人才的共同素质,又要具备一些特殊规格。要突出强调培养学生在知识应用、技术革新、科技产业化、创业实践等方面的素质与能力。要在各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根据创新人才的素质要求,进一步加强创新精神的培育,突出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我院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遵循创新人才培养规律,根据不同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与学习指导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1.采取分批推进的办法,首先以特色专业建设点做试点,组织专业教师,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就本专业人才需求的情况、用人单位对所需人才在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方面的要求,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和毕业生本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写出调研报告。
2.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规格,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加强通识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教学,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打下宽广、厚实的知识基础。要按照“削枝强干”、“少而精”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专业内核,凝练专业主干课程。要以发展学生的创新素质为目标,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实践能力。在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要体现对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要求,适当安排一些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选修课程和讲座。
3.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搞好六系经管类专业“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争取联建高校的支持,在部分有条件的专业进行主辅修制的改革试点。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与行业企业共建创业、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努力探索吸收行业企业参与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课程改革与建设,优化课程教学体系
把优化课程体系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和重点,按照创新人才培养要求来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改革课程内容,加强课程建设,实现课程结构、数量、质量的全面提升。
1.丰富课程的多样性。推进课程类型多样化与课程组合方式多样化,继续推进“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构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等课程模块。推进课程实施方式的多样化,除了理论型课程外,还可以广泛开设操作型、实践型和自学型等多种类型课程。倡导开设一些拓宽学生知识面、帮助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动态的微型课程、单体课程(如讲座、学术报告)。
2.增强课程的选择性。拓展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建设面向学术前沿和创新实践的各类实验性、研究性课程,增加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推行学分制,扩大学生选课的自主权。在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框架内,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学科修读选修课程。
3.根据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要求修订课程大纲。更新陈旧落后的课程内容,增加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内容,使课程内容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突出创新能力培养。
(三)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以培养学生创新素质为导向,大力推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改革。
1.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学生为主体,把创新作为组织教学的中心,以启迪学生的创造智慧为第一目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鼓励教师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研究总结出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优秀的教学方法要在学校、系(部)进行宣传和推广。
2.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改变千人一面的评价模式,改变只重分数忽视素质、只重结果忽视过程的评价方式,实行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合理运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评价手段,强化对学生的思考判断、分析综合、创新思维、实践动手等能力的考查,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综合素质。
(四)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各专业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环节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1.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根据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认真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紧密结合科研、工程与社会应用实践,引入现代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新成果,积极开发综合性、设计型、研究型等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验项目,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的比重。
2.改进实践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实验室开放共享程度,每个特色专业至少要有1个开放实验室。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监控,保证制度、时间、场地、经费、指导教师“五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成果。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与评选,把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3.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训练。一是继续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加大院级项目立项的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和项目数量,扩大学生参与面。二是积极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把第二课堂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积极引导、支持学生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活动。三是创立“学科竞赛”平台,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开展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做好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挑战杯”等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院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4.建立健全创新实践激励机制。制定《宿迁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对学生的创新业绩与成果进行认定,设立相应学分,进行表彰鼓励,以调动学生创新积极性。
(五)加强师资引进与培养,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教师。要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培养与引进,努力建成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能够担当创新人才培养重任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1.加强教师培养与引进。着力引进一些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把握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和方向、发挥学术引领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尽快实现每个专业有教授、特色专业至少有1名教授、2名副教授、1名45岁以下博士的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帮助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增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责任感、增强自身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完善师资管理制度,改进教师工作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要把教师的科研、教研、进修活动以及培养学生创新素质的工作业绩,纳入到教师业绩考核指标中。采取一些激励政策,鼓励教师加强与地方相关行业企业的沟通交流或到相关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积极争取参与一些横向项目的研究,不断积累实践案例,提升创新教育技能。
(六)加强优质资源建设,搭建人才培养支撑平台
创新人才培养离不开优质资源的支撑。要进一步加强优质资源建设与利用,尽可能为学生提供足够、先进、优质的学习资源,全面夯实创新人才培养基础。
1.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建设,努力形成与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要求相适应的优质资源平台。继续开展特色专业建设。每一个系认真抓好1-2个专业,创造条件使其成为院级、省级特色专业。要完善课程建设立项制度,进一步扩大精品课程建设数量,提升课程建设水平。要逐步创造条件建设全院性的创新综合实验室,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创新实践基地。
2.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做好国家与省的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优秀多媒体课件等优质资源的收集、整合与利用,充分发挥已有优质资源的效用。加强数字化图书馆与数字化校园建设,努力参与江苏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项目,实现与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文献资源的共建、共知与共享。
(七)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健全人才培养监测机制
根据创新人才培养要求修订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加强人才培养重点环节的质量监控,改进教学质量评价与信息反馈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内部人才培养监测机制。
1.改进教学检查与质量评估工作。坚持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及时了解人才培养方案、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等环节的落实情况,对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重点环节加大监控力度;完善各类专项评估制度,加大对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的评估检查;健全教学管理组织机构与制度,充分发挥校教学委员会的研究、指导、决策、评价功能,加强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评教、评管、评学工作的常态化,形成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
2.改进信息反馈与监控调控工作。通过阶段性的教学检查(如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督导组检查和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领导听课、专项评估检查等渠道收集教学信息,建立快速有效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问题与动态。加强对教学状态、考试成绩等信息的分析与整理,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与整改督查工作,真正发挥监控体系的调控作用。筹备建立系(部)教学状态数据库、专业状态数据库,定期在院内发布,不断完善人才培养监测机制。
(八)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营造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
充分认识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的重大意义,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我院的最主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各方面力量,优化管理,创新服务,为创新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
1.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对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及各项改革方案都要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实施。各单位、部门都要明确创新人才培养的责任,要齐抓共管,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合力。要加强对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逐步建立健全创新人才培养的配套管理制度,为创新人才培养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
2.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总结交流创新人才培养先进经验、宣传创新人才培养先进事迹,展示创新人才培养优秀成果。积极营造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文化环境,大力弘扬不迷信、不盲从、不畏艰难、好奇求真、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尊重个性,宽容失败,努力形成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氛围。要积极倡导学术自由和科学民主,进一步丰富各种学术活动,推动学术交流和思想碰撞,形成各种不同学术思想、观点通畅交流的学术氛围。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