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主页 >> 规章制度 >> 校级文件 >> 正文

宿迁学院关于在籍生外校借读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 [浏览次数]:

宿院〔2008〕8号

为加强对借读学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申请外校借读的学生,须经本人申请,所在系及欧洲杯下单平台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借读学校同意接受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借读学校必须是全日制本科院校,借读专业必须与借读前所学的专业相同。

三、经批准在外校借读的学生,其学籍在我院保留至其所在年级毕业时为止。借读期间须按学年缴纳学费。

四、借读学生在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取得的学分,我院予以认可。一般应予我院毕业资格审核前,将借读学校欧洲杯下单平台出具的成绩单提交我院欧洲杯下单平台。

五、留级、休学学生到外校借读,必须随下一年级学习。对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学生处、欧洲杯下单平台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可以允许提前毕业。

六、本规定由欧洲杯下单平台负责解释。

宿迁学院学生外校借读审批表

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号

借读学校

借读专业

借读

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欧洲杯下单平台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