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学院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宿迁学院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本意见从2022级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宿迁学院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 宿迁学院 2022年5月19日
宿迁学院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2版)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的集中体现。为适应新时代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切实提升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宿迁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新需求,服务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深度融入思政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扎实推进“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科学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专业基础实、应用能力强,具有健全人格、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践行五育并举,突出思政育人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安全教育、新时代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最新要求,完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课程体系,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育人格局。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家国情怀,提升专业能力、劳动技能、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和人文素养。 (二)落实质量标准,突出成果导向 深入开展专业调研,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等,结合学校定位和专业特色,科学定位培养目标,设计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实现的毕业要求;按照“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的原则,将毕业要求落实到具体课程,构建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体系和基于产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 (三)加强实践教学,突出能力培养 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行业发展新要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鼓励开设独立实验课程,探索综合实践周制度。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探索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实验教学新模式。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社会实践、现场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增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推进学生工匠精神、工程实践应用能力培养。 (四)坚持协同培养,突出双创教育 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地、校企、校所、校校合作,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共建产业学院、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等,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为平台,集聚优质教学资源,协同人才培养。开发产教融合课程、校企合编教材,打造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化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发挥“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引领推动作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鼓励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相关证书,增强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 (五)深化教学改革,突出课程融合 依据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要求,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合理设置课程模块,增设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绿色低碳教育,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赋能技术与专业教学紧密结合。加强通识课程建设,建设通识课程资源库;学科基础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素质培养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程要体现课程整合、知识融合、能力综合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 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由以下12项内容构成:(1)培养目标;(2)毕业要求;(3)学制、学分与学时;(4)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5)主干学科;(6)专业核心课程;(7)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8)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9)各学期课程设置一览表;(10)课程教学进程表;(11)课程结构拓扑图;(12)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体系对应矩阵等。 (一)培养目标 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培养专业基础实、应用能力强,具有健全人格、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 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充分调研毕业生、用人单位、社会需求和学科专业支撑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行业标准,科学客观地确立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培养目标表述应该明确、具体、可测,体现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描述。各专业必须有明确、可衡量、覆盖面全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各专业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培养规格,结合专业认证、专业规范、专业标准、专业评估等要求,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确定明确、详细的毕业要求。工科专业修订的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0版)》中12条毕业要求的内容。师范专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的8项要求。 (三)学制、学分与学时 1.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3-6年。 2.学分与学时:原则上,经管文教法艺术类专业毕业总学分不超过165学分,理工农类专业毕业总学分不超过175学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标准,对学分有明确要求的,须按相应标准确定学分。 3.学时学分计算办法:每门课程学分以学期为单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独立实验课程、上机、其他实践32学时计1学分;实习、课程设计、综合实践周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教育实习2周计1学分;1个技能训练项目计1学分;理工农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15周,计12学分;其他专业,毕业设计(论文)12周,计10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数为0.5的整倍数。原则上,相近专业相同课程学分、学时应保持一致。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 满足本专业毕业标准(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修满第二课堂学分,满足综合素质要求)和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明确可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工学学士、理学学士、文学学士等。 (五)主干学科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确定1-2个与专业高度相关的一级学科为主干学科。 (六)专业核心课程 各专业确定10门左右的必修课程作为核心课程,可分布在学科基础和专业课程中。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列举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军训及入学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劳动教育实践、美育实践、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认识实习/教育见习、生产实习/教育实习、课程设计、实验周、综合实践周、技能训练等。 1.军训及入学教育:2周,安排在第一学期。 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实施,集中实践安排在第2学期进行。 3.劳动教育实践和美育实践,各1学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实施,第7学期计算学分。 4.社会实践:1学分,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社会实践,在暑假进行。 5.毕业实习: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确定周数。 6.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阶段的综合实践环节,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七学期选题,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完成答辩。 7.各类实习/见习、课程设计、综合实践周、技能训练: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确定周数和开课学期。 (八)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各类课程平台和模块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必修、选修课程学分、学时和对应比例列出一览表。 (九)各学期课程设置一览表 通识选修课和创新创业实践模块,不列在本表中,其余课程均按学期列在本表中。 (十)课程教学进程表 各专业应科学安排课程的开课学期,保证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有效衔接。通识教育平台中的课程开课学期由学校统一规划。在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应确保每学期学分数和学时数的均衡性,周学时安排一般控制在25学时左右,最多不超过28学时;原则上,每学期考试课程不超过4门,其余课程均为考查课程。 (十一)课程结构拓扑图 列出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先后修关系拓扑图。 (十二)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体系对应矩阵 对应矩阵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对应矩阵和“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体系”对应矩阵。 四、课程体系 (一)课程体系与结构框架 课程体系由平台+模块+课程的模式构成。主体框架分为4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实践教学平台、创新创业平台。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各类课程平台学分、课程模块学分的设置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标准。原则上,通识教育平台学分比例30%左右;专业教育平台学分比例50%左右;4个平台全部课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25%,理工农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0%(产教融合专业不低于35%)。4个平台全部课程中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表1 课程体系结构表
模块 平台 |
理论课程模块 |
实践课程模块 |
文科类专业 (≤165学分) |
理工农科类专业 (≤175学分) |
学分 |
比例 |
学分 |
比例 |
|
通识教育平台 |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模块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模块 |
军训及入学教育、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劳动教育实践、美育实践等 |
≤46 |
≤30% |
≤46 |
≤27% |
|
专业教育平台 |
学科基础课程模块 专业必修课程模块 专业选修课程模块 (教师教育模块) |
课内实验、上机、课程实训等 |
≈90 |
≈50% |
≈93 |
≈50% |
|
实践教学平台 |
/ |
独立设置实验课、各类实习/见习、课程设计、综合实践周、技能训练、毕业设计(论文)、志愿服务、课外活动、社会工作等 |
≥25 |
≥15% |
≥30 |
≥17% |
|
创新创业平台 |
创新创业课程 |
创新创业实践 |
6 |
≈4% |
6 |
≈4% |
|
所有平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25% |
≥30% |
|
所有平台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20% |
|
(二)各类课程设置与安排 1.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类、体育类、外国语言类、计算机基础类、美育、劳育、心理健康类、军事理论类等课程; 表2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总学分 |
总学时 |
建议开课学期 |
建议周学时 |
适用专业 |
理论课程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48 |
1 |
3 |
所有专业 |
“四史”教育专题 |
1 |
16 |
2 |
2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32 |
3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48 |
4 |
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 |
2 |
32 |
5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 |
2 |
32 |
6 |
2 |
形势与政策 |
2 |
64 |
1-8学期 |
每学期8学时 |
军事理论 |
1 |
36 |
1 |
4 |
大学体育(一) |
1 |
36 |
1 |
2 |
大学体育(二) |
1 |
36 |
2 |
2 |
大学体育(三) |
1 |
36 |
3 |
2 |
大学体育(四) |
1 |
36 |
4 |
2 |
大学英语 |
4 |
64 |
1 |
6 |
所有专业(不含外语类专业) |
英语拓展课程(一) |
4 |
64 |
2 |
4 |
英语拓展课程(二) |
2 |
32 |
3 |
2 |
英语拓展课程(三) |
2 |
32 |
4 |
2 |
信息技术基础应用 |
1 |
32 |
1或2 |
4 |
所有专业(不含信息技术类专业) |
安全教育 |
1 |
16 |
1 |
2 |
所有专业 |
劳动教育 |
1 |
16 |
1或2 |
2 |
美育 |
1 |
16 |
3或4 |
2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2 |
40(线上24学时+线下16学时) |
1或2 |
2 |
写作与沟通 |
1 |
16 |
2-6任1学期 |
2 |
所有专业(专业课程中已经包含此类课程的可以免修) |
实践环节 |
军训及入学教育 |
1 |
2周 |
1 |
|
所有专业 |
思想政治教育实践 |
2 |
集中+分散 |
2 |
|
劳动教育实践 |
1 |
分散 |
1-7学期 |
|
美育实践 |
1 |
分散 |
1-7学期 |
|
①思想政治类课程,要融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相关内容。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②军事类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计1学分;军事技能含军训和入学教育,2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1学分。课程安排在第1学期开设。人武部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③体育类课程:体育类课程注重提高学生的体能素质,课内体育安排在第一、二学年,共4学分,开展选项教学;课外体育贯穿大学四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须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达标测试。体育部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④外国语言类课程:第一学期完成基础阶段的教学任务;第二至四学期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学生学习能力,选修大学外语类拓展课程,共12学分。外语教学需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突出应用性,扩大学生国际视野,满足学生外语应用需求。外国语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⑤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各专业要开设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共1学分,学生的计算机水平要达到全国或江苏省一级要求。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⑥美育:2学分,包括美育课程1学分、美育实践1学分。美育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⑦劳动教育:2学分,含劳动教育课程1学分、劳动教育实践1学分。劳动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⑧安全教育课程:1学分,安全教育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含线上24学时,线下16学时,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安排。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职业能力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术审美类等四个模块,修读学分不低于6学分。其中所有学生必选“职业能力类”2学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教育相关课程各1学分),理工农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1学分“人文社科类”课程,文科艺术类学生至少选修1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设,鼓励大量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参见每学期的选课说明。 2.专业教育平台 (1)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要体现专业素质培养的基本要求,其中工科类专业需满足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或专业评估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类课程学分的要求,一般在1-4学期开设。学校统一规定高等数学、计算机语言类课程、大学物理等作为工科类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大学化学类、生物类课程,工科类专业根据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开设。此处涉及的数学类、计算机语言类、物理类课程由课程归口学院提供学分模块方案。 表3 学科基础课程开设一览表
课程大类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建议开课学期 |
建议周学时 |
必修或选修 |
适用专业 |
大学数学类课程
|
Ⅰ( |
5 |
80 |
1 |
6 |
必修 |
II |
Ⅰ( |
6 |
96 |
2 |
6 |
必修 |
Ⅱ( |
5 |
80 |
1 |
6 |
必修 |
Ⅱ( |
5 |
80 |
2 |
5 |
必修 |
Ⅲ ( |
5 |
80 |
1 |
6 |
必修 |
经管类专业 |
Ⅲ( |
4 |
64 |
2 |
4 |
必修 |
高等数学IV(上)(含线性代数) |
4 |
64 |
1 |
6 |
必修 |
其他类专业(根据专业需求选择) |
高等数学IV(下)(含线性代数) |
5 |
80 |
2 |
5 |
必修 |
高等数学IV(上) |
4 |
64 |
1 |
6 |
必修 |
高等数学IV(下) |
4 |
64 |
2 |
4 |
必修 |
线性代数 |
2 |
32 |
4 |
2 |
必修 |
工科类、经管类专业 |
概率统计 |
2 |
32 |
4 |
2 |
必修 |
工科类、经管类专业 |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
2 |
32 |
4 |
2 |
必修 |
工科类相关专业自选 |
数学建模 |
3 |
48 |
|
3 |
选修 |
学生根据需求自选 |
计算机 语言类课程 |
C语言程序设计 |
3 |
64 |
3 |
4 |
必修 |
理工科专业根据需要任选一种 |
C++语言程序设计 |
3 |
64 |
3 |
4 |
必修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
3 |
64 |
3 |
4 |
必修 |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
3 |
64 |
3 |
4 |
必修 |
大学物理 |
大学物理I |
3 |
48 |
3 |
3 |
必修 |
工科类相关专业根据需要任选一种 |
大学物理II |
4 |
64 |
3 |
4 |
必修 |
大学物理实验 |
1 |
32 |
4 |
2 |
必修 |
工科类专业 |
化学/生物类 |
大学化学/工程化学 |
2 |
32 |
2-4 |
2 |
必修 |
工科类专业,根据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开设 |
生命科学 |
2 |
32 |
2-4 |
2 |
必修 |
(2)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素质培养的基本要求,同时体现课程整合、知识融合、能力综合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需要覆盖专业知识体系中主要核心内容。每个专业开设专业导论课1门,1学分;至少开设1门交叉课程,开设1门以上专业外语/双语课程;开设1门反映学科或技术前沿的课程。原则上,每个工科类、农科类、经管类专业应开设不少于2门产教融合课程。 (3)专业选修课程 各专业在保证学生具备完整知识结构的前提下,提供不低于1.5倍学分课程供学生选修。 3.实践教学平台 按照本专业主要集中实践教学内容,确定每个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名称、学分、周数/学时、学期、实践方式等。每个实践教学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 4.创新创业平台 创新创业平台分为创新创业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2个模块,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1)创新创业课程:2学分,其中1学分必修创新创业通识课(创新思维),1学分创新创业专业课(具体课程名称由专业拟定)。 (2)创新创业实践: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创新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创业活动等。该模块至少4学分,根据各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认定。 五、特殊类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专转本专业 课程安排要与高职阶段相衔接,减少、避免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重复;要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整合课程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确定6-8门必修课程作为核心课程。原则上,两年制专转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不超过80学分,实践教学的学分比例不低于同专业普通本科的要求。 2.师范类专业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师范生技能训练和考核等要求参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须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必修课。 (1)课程学分要求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必修课≥10学分,总学分≥14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50%。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必修课≥24学分,总学分≥32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5%。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必修课≥44学分,总学分≥64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 (2)教育实践要求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每15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 (3)教师技能训练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着重考察师范生基本功训练的措施和效果。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方案(试行)》要求,落实专业技能训练具体措施,常抓不懈,从而提高师范生的基本素养。 表4 中学教师教育类课程开设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建议开课学期 |
建议周学时 |
必修或选修 |
理论课程 |
中学生心理与发展 |
3 |
48 |
2 |
3 |
必修 |
中学教育基础 |
2 |
32 |
3 |
2 |
必修 |
教育技术应用 |
1 |
32 |
5 |
2 |
必修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1.5 |
32 |
6 |
2 |
必修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
1 |
24 |
7 |
2 |
必修 |
中学**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2 |
48 |
5 |
2 |
必修 |
中学**教学设计与实施 |
2 |
48 |
6 |
2 |
必修 |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 |
2 |
32 |
自定 |
2 |
选修 |
中学生心理辅导 |
1 |
24 |
自定 |
2 |
选修 |
教育研究方法 |
1 |
24 |
自定 |
2 |
选修 |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中学**教学案例研究 |
1 |
32 |
自定 |
2 |
选修 |
中学**教学艺术 |
1 |
32 |
自定 |
2 |
选修 |
教师礼仪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多媒体课件制作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在线课程制作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中小学STEM训练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生命教育 |
1 |
16 |
自定 |
2 |
选修 |
主要实践环节 |
教师书写技能 |
1 |
32 |
1 |
2 |
必修 |
教师语言技能 |
1 |
32 |
2 |
2 |
必修 |
教师技能培养 |
不计 |
|
2-7 |
分散 |
必修 |
教育见习 |
2 |
4周 |
4、6 |
|
必修 |
教育实习 |
5 |
10周 |
7 |
|
必修 |
教育研习 |
2 |
4周 |
7或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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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说明: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根据认证要求调整。 3.产业学院相关专业 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从业能力、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对接,按照专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校企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校内学习方案和校外实践方案要融合贯通。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体系,共同实施教育教学,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产业学院的专业累计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5%。 4.微专业、辅修专业 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开设6-8门课程,一般不超过15学分,应该覆盖专业核心课程。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同专业的主修培养方案制订。课程由该专业的基础课、核心课程、主要实践环节及毕业设计(论文)组成。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以保证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一般不超过25学分;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课程总学分一般不超过45学分(含毕业设计(论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专业调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仔细研究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的指标体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完成方案修订工作。各学院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质量负总责。 (二)全面统筹规划 各学院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标准为依据,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广泛开展需求调查,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等各方面建议与意见,分析相关专业满意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明晰学生毕业要求,科学设计课程体系,理顺课程结构支撑,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把培养方案的修订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推进。 (三)加强调研与论证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思想大讨论,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等多种途径,深入了解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要将教育教学研究及创新创业成果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应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内容的重组、整合,避免因人设课。培养方案需经过其他高校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要对课程先后修关系、课程体系合理性开展评价。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经欧洲杯下单平台审核,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四)修订教学大纲 各学院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须同步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分指标点及课程属性合理设定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应体现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与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根据课程目标确定教学重点,选择教学方法;教学大纲应根据课程目标确定考核内容与评价方式,增加过程性考核,突出多元化评价。同时要落实课程育人功能,在教学内容中增加课程思政元素,做到课程思政全覆盖。核心课程均为考试课程,选修课原则上为考查。凡“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统一使用的教材,列入教学大纲。加强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合理采用线上线下教学方式,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严格规范执行 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等均不能随意变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保持相对稳定。根据需要,每年可作微调。每隔四年,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七、本意见从2022级本科生起执行,由欧洲杯下单平台负责解释。
附件:1.宿迁学院统一开设课程一览表 2.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含理工科类、师范类、文科艺术类) 3.宿迁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码规则 4.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参考) 5.宿迁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6.宿迁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表(含内部评价、外部评价) 7.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情况统计表 8.宿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形式审查表 9.宿迁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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