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宿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学院
2023年3月29日
宿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规范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依据相关规定的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在学分制收费范畴。专业学费为学生学习相应专业应缴纳的固定费用,学分学费为学生修读课程应缴纳的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学生在标准学制时间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第三条 上级部门对学年制学费标准规定如有变动,可按人才培养方案及本办法相应调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标准原则上不变。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学校各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相同,均为每学分 100元。
第五条 四年制本科专业基准学分为155-170学分,二年制本科专业基准学分为75-80学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超过基准学分的,不再另行收费,不足基准学分的,按实际学分计算专业总学分学费。
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各专业,每学年专业学费增加约2000元,具体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六条 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年限内,参加其他专业课程选修、辅修的,按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课程的学分学费,免收选修、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
第七条 学生首选课程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的,按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课程的学分学费。学生申请重新修读已及格课程,按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八条 学生经学校批准延长修业年限的,按延长期内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第九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校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全年的专业学费。
第十条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复学后结算相关费用,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和专业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一条 学分制收费采用预收结算方式。学生每学年开学初按所修专业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缴费;在该学年结束前(一般为 6月中旬),欧洲杯下单平台核定学生本学年实际所修课程学分数并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学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实际应缴学费超过预缴学费的,差额部分与下一学年预缴学费一并收取,实际应缴学费低于预缴学费的,差额部分抵冲下一学年预缴学费。
第十二条 学校在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离校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应缴清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章 退费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每学期选定修读课程后,有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的,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超过试修时间,但未达退选课程一半课时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退选课程一半课时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四条 学生因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退还该学年的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该学年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专业学费。学分学费退费按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2019级-2022级学生选修、辅修、重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欧洲杯下单平台、财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件:宿迁学院本科各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
专业 类别 收费 标准 |
学制 (年) |
专业基准学分 |
单位 学分 学费 标准 (元/分) |
学分 学费 总额(元) |
专业 学费 标准 (元/年) |
专业 学费 总额(元) |
总 学费(元) |
每年 预缴 学费(元) |
|
a |
b |
c |
d=b*c |
e |
f=e*a |
g=d+f |
h=g/a |
文科类 |
4 |
160 |
100 |
16000 |
1200 |
4800 |
20800 |
5200 |
理科类 |
4 |
170 |
100 |
17000 |
1250 |
5000 |
22000 |
5500 |
工科类 |
4 |
170 |
100 |
17000 |
1550 |
6200 |
23200 |
5800 |
艺术类 |
4 |
155 |
100 |
15500 |
2925 |
11700 |
27200 |
6800 |
文科类 |
2 |
75 |
100 |
7500 |
1450 |
2900 |
10400 |
5200 |
理科类 |
2 |
80 |
100 |
8000 |
1500 |
3000 |
11000 |
5500 |
工科类 |
2 |
80 |
100 |
8000 |
1800 |
3600 |
11600 |
5800 |
艺术类 |
2 |
75 |
100 |
7500 |
3050 |
6100 |
13600 |
6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