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文件精神,探索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着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十四五”期间,拟建成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校级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学院、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突破常规边界,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促进学科专业交叉和技术融合,实现高效协同研究,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四)坚持成果导向。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体现于教学改革实践,体现于教师,体现于课堂,体现于学生。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突出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课程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三、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三个建设类型。优先建设区域性、全国性(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等。
四、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a五、建设条件
1.虚拟教研室带头人应由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一流专业/课程负责人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校级不少于5人,区域性的不少于10人,全国性的不少于1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的专业或课程必须是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有实体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建设基础。
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组建虚拟教研室,鼓励校地企多方资源融合,共同推进虚拟教研室建设。
六、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只能担任一个虚拟教研室的带头人。
2.申报以单位(部门)集中报送方式,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部门)根据已有建设基础和实际建设情况择优推荐。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2022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欧洲杯下单平台教研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王梅
联系电话:84202681
七、后续工作安排
1. 学校对获批的虚拟教研室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虚拟教研室建设周期为2年,由牵头学院负责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与建设。
2.获批校级虚拟教研室的,须按照《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附件3)要求进行建设。
3.2022年底组织阶段性评估,所有立项的虚拟教研室须提供一份典型案例,学校统一汇编成册;建设期满由欧洲杯下单平台组织验收。
4.后续教育部、教育厅如开展虚拟教研室申报,学校将从校级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中择优推荐。
附件:
1.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推荐表
2.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3.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欧洲杯下单平台
2022年6月8日